会员大会
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终止事宜;
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会员大会每届5年,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,通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
理事会
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: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长(会长)、副理事长(副会长)、秘书长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八)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:
(十)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;
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常务理事会
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(理事人数较多时,可设立常务理事会)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、三、六,七、八、九项的职权,对理事会负责(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)。
关键角色
可宗敏 先生 (第一届会长)
陈晓峰 先生 (第一届党支部书记)
张洪涛 先生 (第一届会长助理)
王立会 先生 (第一届副会长兼秘书长)